致:广大网友 新疆盛业(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系在新疆司法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李纪萱、杨玉萍系注册执业律师,具有合法执业资格。 本所受新疆诺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李纪萱律师(执业证号:16501200711775744)杨玉萍律师(执业证号:16501201011478480)处理新疆诺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晚报社名誉侵权案件纠纷事宜,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郑重致函广大网友: 新疆诺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是致力于网站建设、软件开发、网站托管、等项目的专业的互联网提供商;2016年12月14日,《武汉晚报社》在10版事件新闻发表了该报记者付豪撰写的题为“轻信淘宝刷单业务掉进陷阱,女子转账3360元要不回”的报道,报道称:“新疆诺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刷单业务骗了刘女士等人的钱,目前,刘女士已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该报道见报后,大楚网、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新华网、凤凰网等也在网络上做了转载,而新疆诺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却对该报道所涉及的内容不知晓也并没有开展此刷单业务,时至今日,也没有什么刘女士或其他人士及警方找过新疆诺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晚报社》的这则虚假报道,给新疆诺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带来了灭顶之灾,为此,新疆诺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律师事务所依法维权,2017年4月我所代表新疆诺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武汉晚报社》及其传播发布的网站为被告进行了民事起诉,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17)新0104民初03046号民事判决书。现我所正式发函广大网友,不要传谣、信谣,如本函发出后,仍然发现有发布传播该不实信息,并用侮辱性言语攻击新疆诺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本所律师将代表新疆诺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网络传谣者追究其相应的侵权责任,请广大网友予以重视并相互告知。 2017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