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县级事业单位,各区(县)委网信办,乌鲁木齐属地网站,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开展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方便首府网民及时举报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畅通举报渠道,根据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下发《关于更换新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和图标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全市各新闻网站、各政务类网站要将新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图标悬挂在网站首页首屏,将图标超链接至新疆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 http://xjwljb.com 2.全市属地管理的网站、微信平台今后在推送新闻稿件帖文时,必须在文章尾端添加新疆网络举报宣传图标。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相关单位、各网站要高度重视此次悬挂图标工作,精心组织,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新版举报图标已上传至公共邮箱,邮箱地址:xjwljb@yeah.net,密码:***,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 3.各区(县)委网信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督促落实区(县)属各类网站的新疆网络举报宣传图标悬挂工作。 4.按时按点完成任务。请各相关单位、各网站于7月6日前完成举报图标悬挂工作,市委网信办将不定期督查,未能按照通知完成的单位,我办将予以通报。 联系电话:4168010 4168014 中共乌鲁木齐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